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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法轮功”不是宗教,也不是气功,它是李洪志等人通过编造、散布歪理邪说拼凑起来的非法、邪教组织。这个邪教组织同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地先后出现的邪教组织一样,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秘密结社等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严重危害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1999年7月22日正式宣布: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也发布了禁止法轮功组织活动的通告。下列事实充分地说明了“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

  一、“法轮功”以练功为名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气功作为一种强身健体的体育活动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李洪志为了传播其歪理邪说,盗用气功的一些术语、招式,用气功面目来包装“法轮大法”, 试图以“法轮大法”的似是而非的理论来迷惑希望通过正常的气功练习活动来达到强身健体目的的人们。结果是,法轮功学员不仅不能通过练习“法轮功”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而且破财招灾,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因练习“法轮功”而出现精神障碍,或者是在轻信李洪志的“生病是业力所为”的歪理邪说后有病不去医院看病,耽误了治疗,使许多练习者致病、致疯、致残、致死。据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已达1660人。2001年1月23日,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就是受了李洪志“升天圆满”的蛊惑和唆使才到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能够帮助人们强身健体的气功,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反科学的胡说。李洪志曾极力贬低现代科学的作用,李洪志宣称: “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 李洪志极力否定现代科学的作用,他利用部分群众强身健体的愿望和对生老病死的关切心理,以所谓“真、善、忍”的一套骗术相标榜,宣扬所谓“宇宙根本大法”,鼓吹“地球爆炸”、世界末日来临,胡说只有他李洪志可以拯救人类。这套迷信邪说的用心十分明了:就是要制造思想上的混乱,进而从精神上操纵练功者,使之成为他的驯服工具,其手段阴险毒辣。这也是一切“邪教”组织以歪理邪说蒙骗群众所惯用的卑劣伎俩。

  二、“法轮功”打着“传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

  大凡“邪教”,通常都是打着宗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扬和推行自己的歪理邪说。“法轮功”正是这样一种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李洪志打着佛法的幌子,盗用了一些宗教术语,对其进行歪曲。他的歪理邪说实际上是反宗教的。李洪志将其“法轮大法”称之为“最高佛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他宣称,“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

  正如中国宗教界有识之士所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仅同宗教毫不相干,而且其歪理邪说是与宗教教义相对立的,是反宗教的。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轮功”企图以其歪理邪说来迷惑人们,阻碍正常的宗教信仰活动,尤其是假借宗教的名义来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破坏中国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秩序,从而来树立李洪志个人作为所谓世界最高教主的地位。这是一种典型的、极端的、以反宗教为特征的“邪教”。

  三、“法轮功”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受到法律保护的宗教和宗教组织,都自觉尊重和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如中国现行受到法律保护的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宗教组织,都以某种方式顺应社会的要求,遵纪守法。而“法轮功”及其组织却不一样。它不仅不依法成立,而且还处处煽动闹事,与政府对着干,企图“以教干政”、“以教代政”,具有明显的反政府、反社会的特征。李洪志到处诋毁政府和法律秩序的作用。他说:“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他还鼓吹“政府无用论”,反对法制,目的就是要用“法轮功”来控制人们的思想,争一个“超政府”、“超法律”的权力。政府解决不了社会问题,法律也解决不了社会问题,只能让位于他,由“法轮功”组织取而代之。他宣称,只有他能够给人们“上天的梯子”。为了极力否定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增进全体人民共同福利方面的作用,李洪志不断向“法轮功”修炼者宣称:“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特性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等于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阶梯”,“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传正法,所以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我确实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传了更大的宇宙根本大法,无论你翻遍古今中外的书都没有这些。我所讲出来的道理是宇宙特性,是佛法的根本。”

  李洪志不仅否认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的价值,否认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且,已经把自己与现实社会严重地对立起来,把“法轮大法”和所谓“护法”行为与现实社会的法律秩序对立起来。

  四、“法轮功”组织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

  “法轮功”是组织体系严密、带有极强的政治目的、以反社会和反政府作为根本宗旨的非法的反动组织。李洪志竭力发展和操纵“法轮功”组织,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公然同政府对立。 “法轮功”组织实际上已成为李洪志进行各种违法活动的工具。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不允许对李洪志的说教及其危害持不同的看法,谁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法轮功”组织就策划非法聚集,煽动和组织围攻。1996年以来,不少人发表文章揭露“法轮功”的丑恶,由此招致“法轮功”组织对学校、新闻出版单位、中国政府甚至公民家庭的数百次轮番非法围攻。他们置法律于不顾,妄图钳制舆论,要挟社会,令他人和新闻出版单位不得对其稍有微词,企图造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谁也惹不得的局面。最为恶劣的是,他制造各种借口,组织大规模的非法聚集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干扰政府工作。其中,鼓动1万多不明真相的练功者聚集在中南海周围,就是其政治野心的集中暴露。在中国政府坚决稳妥地平息非法围攻中南海事态之后,“法轮功”组织的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不仅毫不收敛,反而加紧策划,造谣惑众,不断煽动闹事。他们组织、策划、煽动邪教组织人员自杀、自残或者自焚、自爆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李洪志还竭力将“法轮功”组织向境外延伸。他在境外建立了电台、电视台、网站,出版报刊,还利用境外某些传媒和互联网制造舆论,聚集群众,制造事端。他们在国外的活动显然是得到某些国家及组织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李洪志等人已经成了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华工具。

  综上所述,“法轮功”及其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宗教信仰自由,以传授“法轮功”为名危害普通公民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非法进行组织活动,非法印刷、出售“法轮功”书籍,并煽动和组织非法集会、冲击国家重要机关、新闻单位和其他公民的住宅,与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了中国公民在信仰、言论、人身安全、财产等方面的若干重要权益,属于不折不扣的邪教。李洪志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所从事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理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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